11月10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数据局、中央网信办、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推动物流数据开放互联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的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从夯实数据基础、推动公共数据共享、促进企业数据市场化流通等多个维度系统部署,旨在破解长期存在的“信息孤岛”问题,切实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。
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研究室主任周志成指出,《实施方案》聚焦公路、铁路、水路、航空、海关等关键领域的公共数据资源整合,以《国家物流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清单(2025)》为抓手,推动建立跨部门、动态化的物流数据互联机制,充分释放数据要素对产业发展的赋能潜力,为构建高效畅通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支撑。
公共数据:分类分级、有序开放
《实施方案》明确,对已在国家层面集中管理的物流公共数据,将强化“总对总”共享机制,完善信息更新与维护流程,提升共享质量和时效。同时,大幅扩大基础设施、运力资源、价格信息等关键公共数据的开放力度。
在管理机制上,实行物流公共数据分类分级管理,规范数据授权运营:
- 用于公共治理、公益事业的数据,实行有条件无偿使用;
- 面向产业发展、行业应用的数据产品和服务,则在政府指导下实行合理定价,兼顾经营成本与市场需求,切实降低社会用数成本。
此外,相关部门将加强授权运营全过程监管和信息披露,严禁违规交易,确保数据安全合规流通。
同步发布的《国家物流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清单(2025)》,首次系统明确了开放范围,涵盖十大类关键信息:
物流企业注册信息、基础设施布局、运力资源、班期计划、载运工具轨迹状态、舱单与运单信息、从业人员数据、通关状态、港口作业统计、公路交通流量等。
这些数据将按固定频次定期发布,为市场主体提供稳定、透明的数据供给。
“船舶、车辆、飞机等载运工具的轨迹数据,以及空运、海运、铁路的舱单运单信息实现共享,将有力支撑货物全程追踪和单证可信流转,加速多式联运‘一单制’‘一箱制’落地。”周志成表示。
企业数据:推动市场化流通与场景化应用
除公共数据外,《实施方案》还着力激发企业物流数据活力。依托国家物流枢纽、综合货运枢纽等载体,强化物流数据标准统一,推动区域性数据整合。支持骨干物流企业、平台企业共建物流行业可信数据空间,建立健全数据采集、应用与保护机制,促进可信协同。
政策鼓励企业围绕物流追踪、关务协同、智慧云仓、共同配送等高频场景,以及冷链、医药、烟草、危化品、军民融合等专业领域,开发多样化数据产品,打通运输、仓储、配送、通关等环节,提升资源配置效率。
针对跨境物流痛点,《实施方案》特别提出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打通国际数据链路,缓解信息不对称,服务全球供应链稳定。
数据融合:赋能产业协同与金融创新
更深层次上,《实施方案》推动物流数据与能源、制造、农业、商贸等多源数据融合应用:
- 为交通与物流基础设施规划提供决策参考,实现结构性降本;
- 支持物流企业深度嵌入智能制造、现代农业等产业链,提升数字化供应链服务能力;
- 深化物流数据在金融领域的应用,优化融资、保险等服务,助力中小企业缓解“融资难、融资贵”问题,降低经营风险。
此次《实施方案》的出台,标志着我国物流数据治理从“分散割裂”迈向“互联互通”的关键一步。通过制度设计与技术协同双轮驱动,物流业有望在降本增效的同时,成为畅通国民经济循环、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。